关于自来水放射性物质检查现行体制的通知 |
福岛县饮用水放射性物质监测检查实施计划
自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发生以来,为确实保障未来中长期的自来水安全,福岛县在对县内饮用水进行进行放射性物质监测检查后,公开※检查结果,确保县民可以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福岛县保健福祉部食品生活卫生课主页“自来水监测检查结果”(仅日文)
对象事业
- 市町村等经营的自来水事业
- 市町村参与的民间简易水道等(含饮用水供给设施、供水设施)
自来水监测检查要点
- 检测对象
净水:采样源自各自来水厂净水厂的净水或水管末端等检测结果能代表整个供水区域的场所。 - 检查项目及条件
检查项目:含放射性碘及放射性铯的γ射线人工放射性核素
分析机器:锗半导体探测装置
检测临界值:1Bq/kg未满 - 检查频率
滨通地区事业体【3回/周】
县北及县中地区事业体【1回/周】
县南及会津地区事业体【1回/2周】
南会津地区事业体【1回/月】
饮用水放射性物质检查的检查机构
福岛县内饮用水放射性物质检查由设于以下10处设施的Ge(锗)半导体探测装置进行检测
- 福岛县卫生研究所
- 福岛县食用肉卫生检查所
- 福岛地方水道用水供给企业团摺上净水厂
- 郡山市水道局
- 白河地方广域市町村圏整备组合芝原净水厂
- 会津若松市泷泽净水厂
- 会津若松地方广域市町村圏整备组合马越净水厂
- 相马地方广域水道企业团大野台净水厂
- 双叶地方水道企业团小山净水厂
- 磐城市水质管理中心
※在县内自来水企事业单位的协助下,构建了现在的检查体制
※关于饮用井等检查,请向各市町村服务咨询窗口咨询